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66号)(见附件1、附件2)文件精神要求和格式报送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上报时间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学院要重视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按省财政厅新的文件精神进行申报,其中设备购置计划要进行充分论证,省财政厅在批准建设项目的同时,也审定核准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项目完成后按建设方案(审定核准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验收,不允许更改建设方案,因此在编报新增仪器计划的方案时要慎重,要考虑可操作性。
二、每个项目申报经费额度控制在50~150万元之间。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中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和各学院07-10实验中心规划和其他必要的文档。希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于2008年4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和各学院07-10年实验室建设规划一式5份和电子文档送交我部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三、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实验中心建设规划受理申报项目,同时组织专家论证,各学院再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并装订成册, 于2008年4月23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8份和电子文档送交实验室建设管理科,学校将于4月24日报送省财政厅。
四、有关《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文件的电子文档可到我部网站下载,地址:http://syjx.caa.edu.cn/index.asp
四、有关《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文件的电子文档可到我部网站下载,地址:http://syjx.caa.edu.cn/index.asp
的表格下载区。
我部联系人:胡惠君,电话:87200032 电子邮件: huijun63@163.com
附件1. 关于申报2008年度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附件2.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附件3.中国美术学院实验室07-10年建设规划
附件3.中国美术学院实验室07-10年建设规划
实验教学管理部
200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