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事范围
1、传达和讨论学院及上级主管单位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2、根据学院实验室发展规划,讨论审议实验教学管理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全院性的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3、讨论审议实验教学管理部和公共基础实验中心年度预算方案及经费分配办法。
4)讨论决定实验教学管理部涉及教学改革、研创课题、人员调配、考核推优、职称推荐等重大事项。
5)研究决定向学院或党委请示的有关全局的重大问题。
6)对突发性重大事件及时作出对策。
二、议事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议事程序
1)拟提交部务会议讨论审议的问题,部务会议成员应根据岗位职责事先向分管领导沟通汇报;会议期间,应提出设想或可供选择的方案,表明意见并提供依据。
2)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问题,如涉及到实验教学管理部整体工作和学院其他部门(单位)的,一般由该职能科室领导与相关部门协商后提出,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交部务会议决定。
3)部务会议讨论意见不一致时,由部领导研究决定。
4)部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部领导主持,每次会议均有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应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