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43号文)精神及院领导指示,现对国庆长假期间实验室工作要求如下:请各实验室于今天下班前关好机器设备、水、电、门、窗,切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安全。假期原则上不得使用实验室。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实验教学管理部
201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