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低值耐用品是学校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买好、管好、用好低值耐用品是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各使用单位的重要职责。为加强我院低值耐用品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低值耐用品管理后勤管理处校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使用部门负责登记建帐管理和使用管理的体制。各使用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有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低值耐用品资产的管理工作。学校党政机关各部门的低值耐用品由校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登记建帐,各使用部门负责物品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 低值耐用品的建帐管理范围:
(一)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内的,教学单位单价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不含800元,行政部门单价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且单独使用或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器械、家具等。
(二)单价在2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品(见分类目录)。
第四条 低值耐用品的购置,列入规划项目的,按现行项目费管理办法执行;未列项目的,由各单位领导批准;属省控物资和校控物资的,还需按规定办理专控手续。
第五条 各学院、系、部、馆、中心应根据本部门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低值耐用品购置审批、调配使用、报损报废、帐备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及执行情况将作为学校检查使用部门管理业绩的依据。
第六条 各使用部门购置低值耐用品登记建帐后,必须及时加贴学校专用标签。低值耐用品增置本及标签由校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单位编号沿用固定资产管理编号;统一编号设定8位,前4位为购置年份,后4位自行设置;分类编号设定2位,按低值耐用品分类目录编制。
第七条 各单位应加强低值耐用品的过程管理,严把验收、记帐、领用关。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时,发票正面必须加盖本部门确认已登记建帐的低值耐用品管理章,并认真填写低值耐用品增置单(一式三联),其中第二联和发票一并交计财处,否则财务部门将不予办理报销手续。每学期末计财处应将低值耐用品的增置单(第二联)返回后勤管理处校资产管理办公室。
第八条 各单位要定期对低值耐用品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每学期末向后勤管理处校资产管理办公室报送低值耐用品的资产报表。
第九条 低值耐用品的报废、报失、报损手续:
(一)低值耐用品使用年限(或耐用期限)已久,不能继续使用的,由各单位填写报废申请单一式四份,经实验室(中心)主任或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对报废清单与物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各单位方可进行报废消帐处理。
(二)低值耐用品凡因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损坏或丢失的,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报告、单位、部门查明原因后,按学校物资管理有关文件规定,视损失情况和情节轻重提出赔偿和处理意见,报校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三)后勤管理处校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各单位、部门不能擅自处理报废物资。
第十条 低值耐用品校内调拨,需经调入、调出单位负责人同意,填写物资调拨单(调拨单由后勤管理处统一提供),及时做好帐目变更登记,调拨单第一联交校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查。单位如遇撤消、并转,要及时做好帐实核对,办好交接手续,并将交接的资产报表报后勤管理处校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查。
第十一条 后勤管理处校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各单位、部门低值耐用品的使用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或抽查。检查内容包括: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帐物核对,标签设置等。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处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录:
中国美术学院低值耐用品分类目录
一、低值耐用品
03:仪器仪表:包括小型分析测试设备和仪表:如电表等,电源装置,小型试样制备等实验辅助设备;
04:机电设备和器材:包括小型加工设备;
05:电子设备和器材:包括电声设备:如收音机、录音机、扩音机、耳机、话筒等;计算器,小型视听及通讯设备,计算机终端桌等;
06:印刷机械:包括小型印刷、打印等设备;
07:卫生医疗器材:包括小型手术器械,医疗设备等;
08:文体设备:
09:标本模型;
10:文物及陈列品;
11、图书;
12:工具、量具和器皿:包括电动组合工具:如手电钻、冲击钻、电剪、工具包等;小型量具:如千分尺等;较大型和贵重的玻璃器皿,贵金属及其制品:如金、银、铂及其坩锅、研钵、盘、钳等;
13、家具:实验室用活动的橱、柜、桌、椅等;
14、行政办公设备:包括安全、清洁卫生、取暖以及生活用具:如电取暖、电煮水设备等。
二、单价在200元以下的物资
仪器仪表类
1、万用表 2、函数计算器 3、录音机 4、钟表(含秒表、电子秒表)
5、望远镜 6、照相器材(含镜头、放大器、爆光表、闪光灯) 7、电话机
机电产品类
1、电取暖器 2、电热水器 3、打字机 4、电动工具(含冲气电钻、电剪
刀) 5、吊、台扇 6、成套工具 7、大件工具(单价在100元以上)
其他
1、皮制箱包、密码箱 2、乐器 3、贵金属及制品(含金、银、铂及锅、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