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 实验教学管理部 China Academy of Art Experimental Teaching 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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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院实验教学内涵建设,推动实验室服务于师生教学科研与创作,确保学生有更多的创作机会,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激发研创的热情,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强化社会服务,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而要求各实验室在时间空间上予以全方位的开放,并进行有效管理,学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1.全面开放与资源共享的原则。全院各实验中心所属实验室原则上要求全部要对学生开放。其中作为学校共享平台的公共基础实验中心面向全院各教学单位开放、主要服务于全院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其它各二级实验中心应对本教学单位各学科专业开放,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之余应视条件面向其它教学单位开放。

2.教学优先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实验室开放要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教学计划内开放必须满足教学的需要;要确保计划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的全面开放、提升计划外教学与研创的实验室开放覆盖面、努力开创校企、校际服务资源共享的实验室开放,逐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实验内涵。

3.开放与管理并重原则。实验室开放要结合实验室自身的条件,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加强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开放实验室使用必须遵循申请、预约、登记、审批以及对外技术服务的有偿使用原则。

 

二、实验室开放的类型

1、教学计划内实验室开放

指各教学单位为完成教学计划内的实验教学任务而提出使用的实验室开放,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要求制定实验教学计划,相关实验中心应按照教学单位的计划和要求向教学单位开放(包括跨学院使用的基础实验室或专业实验室)。

2、教学计划外实验室开放

即课外开放,指师生在教学计划以外,因创作、研究需要或兴趣而申请实验室的开放。由该师生经所在教学单位向目标实验中心提出申请,该实验中心在满足教学计划内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全部或部分向申请人开放。开放的形式可采用定时开放与预约开放相结合的方式。

3、面向毕业生创作与设计的实验室开放

特指毕业生(含本科及研究生)因毕业创作或设计之需要而不定期的使用实验室的开放。由毕业生所属教学单位根据毕业创作或设计的课程计划安排,向相关实验中心进行备案,各实验中心必须在计划时段内向毕业生全面开放。

4、面向社会服务的实验室开放

旨在增强实验室社会辐射能力的开放。由校外使用单位向各实验中心提出使用申请,由各实验中心有序安排,各实验中心要在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和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关于实施利用实验室资源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经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实施开放。

 

三、实验室开放的运行与管理

1、开放实验室的使用时间

1)实验室常态开放的时间应与学校作息时间保持一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各实验中心必须保持开放。

2)各实验中心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实验室开放的力度,延长开放时间。公共基础实验中心每天争取延长2小时,其它二级实验中心根据自身条件制定延长开放时间表。

3)非常态实验室开放时间由各实验中心自行安排,在确保实验室设备安全与学生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尝试灵活的课外实验室开放时间预约。

2、开放实验室的使用程序

1)教学计划内的实验室开放。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实验教学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开课要求、教学实验要求和课程结束后教务管理要求,由各二级实验中心按实验教学计划组织施行;需跨学院使用实验室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实验室使用联系单”,提交相关实验中心,按程序审批并备案。如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安排,须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该实验中心根据计划优先的原则进行调整。

2)毕业创作、研究生创作及教师科研与创作申请实验室开放使用,由使用者经所属教学单位或所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实验中心对毕业创作按上报的课程计划进行审核备案方可使用。对其它因科研创作课外使用的实验者要求提前2周提出使用申请,必须予以安排。

3、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实验室开放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实验教学管理部协调组织。公共基础实验中心作为院级共享平台,主要承担全校各专业按材料分类别需要进入实验室教学的专业基础课及计算机基础课的实验教学任务;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主要承担本学科需要进行的专业课实验教学及研创工作任务。各实验中心在确保本单位实验教学任务前提下按照“实验室开放原则”和开放管理的程序及要求向有需要进行实验室教学的教学单位实施开放。

2)凡属于教学计划内的实验室开放,实验师资配备应严格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表指定的人员执行,担任专业课教学的任课教师应同时担任实验指导教师。开课前相关实验中心必须与教学单位做好衔接与准备工作,实验室技师必须在开课前两周根据教学单位提供的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做好实验室空间、设备与材料的准备工作(如课程有要求而实验室尚不具备合适的实验指导教师则由教学单位(或委托实验中心)提前做好该类人员的外聘工作);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一周根据教学要求向实验技师核实开课准备情况。

3)凡面向毕业创作、研究生创作及教师科研与创作申请的实验室开放,实验室技师负责开放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获批准的申请人应在申请使用时间开始前一周将预约要求提交实验室,实验室根据申请人预约要求(实验技师应对申请人的实验技能和经验进行客观评估,并结合实验室设备安全标准与申请人使用安全要求)、合理安排空间、时间和使用的设备,并提供适当的技术指导。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该实验室安排的范围使用,使用期间必须遵守该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本科生毕业创作或设计的实验指导由毕业指导教师和实验技师共同负责,研究生及教师原则上由申请人自行完成实验,实验技师承担使用管理与实验技术咨询。

 

四、实验室开放的保障措施

1.各学院和职能部门要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和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提供保障。

2.各实验室要积极参与实验教学改革,开发更多实验项目,开设选做实验、创新实验等,设计安排研创制作实验,布置一些小型实验作业,供学生开放实验之用,激发学生实验热情。

3.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利用校园网建设实验网站,公布开放实验项目和时间、地点,供学生选择和预约。

4.将课外开放实验纳入本科培养方案,赋予一定学分,并建立科学的实验考核办法来激励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早期参加科学研究。

5.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教学计划外实验室开放工作,以项目立项的形式进行,用于学生课外开放实验所需的材料消耗费和指导教师的课时津贴。

6.加快实验室队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改革实验室人员聘用管理模式。合理设置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岗位,实施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和工作时间制度,制订开放实验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充分调动实验室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7.将实验室开放纳入学院目标管理和教学评估的范畴,把实验室开放工作水平作为学院考核的重要指标。

8.将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经费投入与实验室开放工作的成效相结合。学校优先支持开放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对未实行开放或开放效果不好的实验室将从严控制新的投入。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

 

 

中国美术学院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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